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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门放大招!网约车APP约谈后拒不改正的,下架!

 
    近日,网约车行业改革再次成为热门话题。高德、美团、携程等各类市场主体纷纷进军汽车出行领域,市场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景象;然而,也出现了过度补贴竞争、非法营运等市场乱象,特别是由网约车引发的恶性安全事件持续发酵,引发了社会关于网约车安全问题的关注。尽管涉事网约车企业采取了加强审核等举措,但对网约车企业加强监管和惩罚的呼声仍不绝于耳。

  6月5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中央网信办秘书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事中事后联合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18〕68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网约车行业事中事后联合监管工作流程,进一步加强对网约车行业中各市场主体的联合监管。

  由此可见,针对网约车行业存在的诸多乱象,管理部门已有了明确的治理思路:既加强事中事后联合监管,也通过明确联合监管工作事项,确立了明晰联合监管处置流程,加强联合监管应急处置等方式强化执法监管;既关注个体的网约车经营者,也强调平台企业的责任。

  完善联合监管工作机制
  《通知》要求,各级交通运输、网信、通信、公安、人民银行、税务、工商和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建立网约车行业联合监管机制。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密切协调配合,强化信息数据共享,加强对网约车平台公司有关经营行为的监管。

   明确联合监管工作事项
  未取得网约车经营许可从事网约车经营、线上线下车辆人员不一致、信息泄露、不依法纳税、不正当竞争、非法经营资金支付结算等,是《通知》中明确指出的七部门联合监管的工作事项,但通知同时也指出,各相关管理部门开展联合约谈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六项。

  明晰联合监管处置流程
  《通知》明确了具体的处置流程,也特别提出三项内容:一是约谈后仍拒不改正的,相关管理部门可根据网约车平台公司违法行为严重程度,依法对网约车平台公司相应采取暂停发布、下架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停止互联网服务、6个月内停止联网或停机整顿等处置措施。二是对于是否恢复互联网服务或联网,由联合监管发起部门根据整改情况提出处置建议,提请通信或公安等部门依法处理。 三是上述工作流程中,关于违法违规情况、处置建议及处置结果等有关文件,由发文及处置部门依法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加强联合监管应急处置
  《通知》提出,要加强网约车行业事中事后联合监管应急响应和处置,探索利用互联网思维创新监管方式,对网约车平台公司的行政处罚行为通过信用系统进行公告,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部门间和各部门内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探索建立政府部门、企业、从业人员、乘客及行业协会共同参与的多方协同治理机制。

  此外,各部门对网约车平台公司等市场主体实施行政处罚的,记于相应企业名下,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交通”等网站进行公告。要完善协作机制,密切沟通配合,探索建立政府部门、企业、从业人员、乘客及行业协会共同参与的多方协同治理机制,共同推动网约车行业健康发展。

  通知附件:  http://zizhan.mot.gov.cn/zfxxgk/bnssj/dlyss/201806/t20180604_3028946.html


来源: 中国汽车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