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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规划纲要中对汽车行业的说法

  3月16日,新华社全文发布了《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在5万余字的规划纲要中,共6处提及“汽车”,涉及产业发展、新能源汽车、节能型汽车等不同领域。首先,《规划纲要》明确列出了9个需要推进结构调整的重点产业,汽车业名列装备制造业和船舶行业之后,排在第三位。《规划纲要》对汽车业的要求是“要强化整车研发能力,实现关键零部件技术自主化,提高节能、环保和安全技术水平”。“引导企业兼并重组”中,《规划纲要》提出以汽车、钢铁、水泥、机械制造、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等行业为重点,推动优势企业实施强强联合、跨地区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在“推动重点领域跨越发展”中,新能源汽车排在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6个战略性新兴产业之后,成为《规划纲要》明确要大力发展的第7大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中,《规划纲要》将汽车产业描述为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既有优势产业,提出的任务依然是产业升级。“推广绿色消费模式”中,《规划纲要》提出要“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消费理念,推动形成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作为具体落实项目,节能环保型汽车和节能节水产品、节能省地型住宅一起,成为“鼓励消费者购买使用”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