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华控股:积极寻求政策支持,取得降息突破进展
风力发电项目的建设资金有三分之二来自银行贷款,项目的可持续发展与金融政策的支持和金融资源的配置密切相关。一个49.5MW装机容量的风电场使用的银行贷款资金就达到3亿元以上,且贷款年限一般也在12~15年,风电项目的财务费用支出在项目运营中占总成本费用的40~50%,对风电投资效益影响很大。
上海申华风电新能源有限公司积极贯彻华晨集团“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指导精神,密切关注国家风电产业政策调整的信息、信贷资金投量和投向变化情况,在及时有效地与金融机构沟通协调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争取风电项目银行贷款利率下浮的工作中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
2009年11月,上海申华新能源投资的风电项目-阜新华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为彰武西大营子风电项目总贷款3亿元,与农业银行阜新市分行签订贷款合同,争取到贷款利率在国家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下浮10%的优惠政策,按现有贷款利率计算,在整个贷款期内将为项目公司节省利息支出1,482万元。
2010年初,新能源公司又为旗下的太仆寺旗申华协合风力发电投资有限公司在原执行利率的基础上,向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分行争取到贷款利率从2010年2月开始五年内比照国家基准利率下浮10%的优惠,在这五年优惠期内,按现有贷款利率计算,将为太仆寺旗项目减少利息支出482万元。
2010年4月,新能源公司通过与建设银行辽宁阜新分行协商沟通,争取到自2010年3月开始,旗下阜新联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和阜新申华协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在原贷款执行利率的基础上,贷款利率比照国家基准利率下浮10%的优惠,优惠期涵盖整个贷款期。按现有贷款利率计算,在还款年度内,将减少利息支出2,168万元以上。
截至目前,上海申华新能源公司旗下风电项目已全部实现项目贷款在国家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下浮10%的突破性成绩,共降低财务费用成本4,000万元以上。上述举措,增强了公司所投资风电项目抗风险能力和盈利能力,为进一步开发新能源项目打下了良好的基础。